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所实验室危险废物处置管理工作,防止实验室危险废物污染危害环境,维护公共安全,保障全体职工学生身体健康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》《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》《湖南省实验室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指南》等相关法律法规,结合研究所实际,特制定本办法。